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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非法律讲堂——再次应邀宣讲《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当前基层公安面临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现状是纠纷种类错综复杂,处置难度高,处理方法简单。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改进工作方式,了解法规法条,在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做好新时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经过第一期邀请平非律所冯光辉律师、王会庆律师赴学校对参训学员进行系统培训后,会议反响强烈、受训学员们纷纷表示讲座“有内容,有特色,对我们开展工作帮助很大,听取讲座受益匪浅。”

      10月21日西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谭冲校长再次邀请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光辉、王会庆律师就《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从辩护人角度看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对“2020年第三期警督衔级内晋升培训班”进行培训授课。本次参训学员共计252人,场内氛围热烈、讨论积极,学员们仔细记录要点,并在会后提出疑问,冯、王二位律师也详细进行了解答。

      冯光辉律师本次讲座重点讲解了“公安机关在主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例如“《依法界定原则》指出公安机关受理、主持调解的矛盾纠纷必须是法律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并且群众自愿要求、认可公安机关调解的矛盾纠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专门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
      除此之外,现行极个别类别的轻微刑事案件(比如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适应调解的范围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切不可擅自扩大进行调解的范围。特别要注意的是,案件定性必须准确无误。个别案件表面看是斗殴造成轻伤或轻微伤害,或是造成他人财物损失,但案件的实质是寻衅滋事、抢劫等非纠纷因素引发的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根本不适用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王会庆律师通过案例分析,生动的阐述《从辩护人角度看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本次讲座再次体现了警律合作,共学习同进步、互帮互补、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的相同追求,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所有法律人矢志不渝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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